國際木總總會章程 |
第四章 會 員│總會章程 | ||||
第六條 世界各國家/地區木球協會均得申請加入為會員,且每一國家/地區僅受理一會員加入。 第七條 本會會員之權利: (一) 發言權及表決權。 (二)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。 (三) 參加本會(授權)舉辦之各項活動。 (四) 其他應享之權利。 第八條 本會會員之義務: (一) 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 (二) 接受本會所委辦事項。 (三) 依規定繳納會費。 (四) 其他應盡之義務。 第九條 本會會員如有不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者,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會員投 票同意通過,得停止其會員資格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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